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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10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
商标专用权期满6个月内为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证若发生遗失或者破损,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
商标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的,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处于初审公告期内的商标被他人提起异议,应积极组织材料答辩。
商标被他人以注册满三年未使用为由提出撤三申请的,应积极组织材料答辩。
商标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应积极组织材料答辩。
对他人注册已满三年但未使用的商标,可申请撤销,为自己的商标注册扫清障碍。
对初审公告期内他人审查通过的商标提出异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他人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因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或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可提起无效宣告请求